首页>法律法规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皖财库〔2026〕30 号     颁布机构:安徽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26-01-16

为做好 2025 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 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财库〔2023〕21 号)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库〔2025〕37 号)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和内容

(一)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的通知》(财库〔2023〕23号)等相关规定,在组织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基础上,编制2025年度本级和行政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二)县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数据中应包含所辖乡镇政府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等情况。开发区(含园区,下同)应纳入同级政府或设立该开发区地方政府的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合并范围,与预决算管理相衔接。

二、编报组织和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和收入费用,对于提升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2025年全省财政决算政府财务报告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落实,确保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健全完善财政国库部门牵头,预算、绩效、资产、债务、社保、企业、金融等相关业务部门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财政内部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布置、编制、审核、报送、分析等相关工作。及时、准确、完整收集编报所需数据资料,进一步提升编制时效。

(三)夯实编制基础。严格执行财政总会计制度,规范核算反映代表政府持有的相关企业的出资人权益、地方政府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督促部门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推动在建工程转固,按规定开展资产负债清查,认真做好股权投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文物资源和应付工程款的入账工作。加强财会监督,持续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夯实报告编制基础。

(四)提升编报质量。

 1.切实强化数据衔接。各地财政国库部门要加强与资产、债务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与财政总决算、国有资产报告、地方政府债务统计报告的数据衔接,确保同口径数据一致。

2.扎实开展对账抵销。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及时组织开展部门与部门之间、财政与部门之间、不同级次政府财政之间对账,加强沟通协调,做实做细本地区内部经济业务事项的对账抵销工作,服务全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督促部门做好所属单位之间交易事项的对账抵销,以及与其他部门、财政部门的对账工作,认真查明差异原因并及时处理。

3.持续提升审核效能。完善审核规则,优化审核流程,聚焦股权投资、公共基础设施和土地储备资金等重点难点和易发频发问题,坚持人工审核与系统审核相结合,切实提升财政审核效率,及时纠正审核发现问题,坚决杜绝逻辑性、基础性错误。积极配合审计相关工作,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明确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推动立行立改,协调督促部门单位及其他有关方面严格执行制度,切实加强管理。

(五)发挥数据价值。做好历年数据资料的整理汇编,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共享共用。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大数据挖掘力度,探索分析指标合理区间,综合评价本地区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找准分析切口,深入开展专题研究,更好地发挥政府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报送方式和时间

(一)各地应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编报,按时完成报送工作。各市财政局应于 2026 年6 月10 日前,将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电子数据,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报送省财政厅;于 2026 年7 月4 日前,将行政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电子数据,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报送省财政厅。

(二)各地应于财政部集中审核结束后10 个工作日内,以正式文件报送本级和行政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纸质版。

(三)各地要认真总结工作做法、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等,撰写编制工作总结,于 2026 年 7 月31 日前报送省财政厅。

(四)省财政厅将适时组织 2025 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集中审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年度××省(市、县)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样式)

 2.××年度××省(市、县)行政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样式)

 


安徽省财政厅

2026 年1 月13 日


推荐法律法规

关注新华会计网公众号

Copyright @ 北京南瑞利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27338号-1ICP

经营许可证:京B2-2021095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1101082029)


ba.png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4044号 


biaoshi.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