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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依托 “我的宁夏”开展全区教育收费及继续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

文号:宁财(综)发﹝2025﹞417号     颁布机构: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5-12-31

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自治区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函〔2024〕9号)“推动‘宁财缴费’APP向‘我的宁夏’APP系统打通与整合融合”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区统一共性支撑能力,现就依托“我的宁夏”政务APP开展全区教育收费及继续教育收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全区范围内所有使用财政票据收取相关费用的教育及继续教育机构,具体包括:

(一)学前教育(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二)高等教育(含民办高校);

(三)自学考试、函授、夜大学、党校等继续教育;

(四)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五)其他使用财政票据收取教育类费用的学校或单位。

二、工作要求及操作事项

(一)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宣传指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协调推进工作,确保系统切换平稳有序。市、县教育部门要指导各学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引导和政策解释,细致做好操作指南的相关培训工作,保障系统打通融合的正常运转,积极提供高效便捷的便民服务。

(二)严守时间节点,完成部署应用。各学校须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完成“我的宁夏”APP下载安装及相关系统配置工作,确保在2026年春季开学前,全面实现依托“我的宁夏”APP统一开展教育收费及继续教育收费工作。

(三)严格票据管理,保障缴款人合法权益。各学校须严格遵照财政票据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票据开具、传递、归档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及时为缴款人开具往来票据及非税电子缴款书,明确告知票据获取渠道与操作方式,切实维护缴款人合法权益。

(四)其他相关事项

1.缴费操作路径:登录“我的宁夏”APP后,在首页或便民服务页面查找“宁财缴费”服务入口,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绑定及费用缴纳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我的宁夏”APP宁财缴费模块使用指南》。

2.咨询联系方式自治区财政厅0951-8731275,自治区教育厅0951-5559109。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5年12月25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


“我的宁夏”APP宁财缴费模块使用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需依托“我的宁夏” APP “宁财缴费” 模块办理各类缴费业务(如教育缴费、保教费缴纳等)的用户,指导用户完成APP 下载、注册登录、缴费操作及缴费记录查询全流程。

二、操作指南

(一)步骤1:下载“我的宁夏”APP

1.打开设备(手机/平板)的应用商城(如华为应用市场、苹果App Store、小米应用商店等);

2.在应用商城搜索栏输入“我的宁夏”,点击搜索结果中的“我的宁夏” APP(备注:APP标注“宁夏政务移动门户”,确保为官方正版);

3.点击“安装”按钮,等待APP下载并自动安装完成(安装过程中需确保设备网络稳定,且预留足够存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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