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高校,各区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局、燕山财政分局,各区教育委员会:
为加强市属高校成本核算管理,充分发挥成本信息服务于成本控制、绩效管理的积极作用,根据《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财会〔2019〕25号)《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高等学校》(财会〔2022〕26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成本核算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10月24日










Copyright @ 北京南瑞利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27338号-1ICP
经营许可证:京B2-2021095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1101082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