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法规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 ——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 为基础的摊销方法》的通知

文号:财会〔2017〕18号     颁布机构:财政部     发布时间:2017-06-21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

  财  政  部

  2017年6月12日

附件下载:


推荐法律法规

关注新华会计网公众号

Copyright @ 北京南瑞利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27338号-1ICP

经营许可证:京B2-2021095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1101082029)


ba.png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4044号 


biaoshi.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