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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核定陇南师范学院本科专业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的函

文号:甘发改价格〔2024〕707号     颁布机构: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24-10-31

省教育厅:

陇南师范学院本科专业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专业设置

202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以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成立陇南师范学院,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设置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首批设置文科类3个专业(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理科类2个专业(科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艺术类1个专业(美术学)。学制4年,从2024年秋季开始招生。

二、收费标准

陇南师范学院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学分制收费标准按附件《甘肃陇南师范学院学分制学费标准表》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不能突破折算的学年学费标准。

三、有关要求

(一)请你厅督促陇南师范学院严格执行核定的收费标准,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建立健全收费台账制度,及时报送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学费收入通过甘肃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上缴财政,收入用于办学支出,不得挪作他用,并主动接受省级价格、财政部门监督。

(二)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指导学院严格按照《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实施并完善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确保学生不因实行学分制收费而增加经济负担。

本次核定的收费标准自202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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