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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文件的公告

文号:2024年  第3号     颁布机构: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甘肃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4-11-14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法治统一和规范管理,经2024年11月7日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会议审议,决定对《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甘发改法规〔2009〕700号)等96件文件予以废止;对《关于印发甘肃省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甘发改综合〔2009〕172号)等266件文件宣布失效;对《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发改规范〔2023〕2号)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现将相关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宣布废止、失效的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96件)

2:决定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246件)

3: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甘肃省能源局     

2024年11月14日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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