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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经济法》考试教材变化特点及各章重要考点预测
在2008年教材中,增加了一章,即第二章物权法,教材从原来的总共十四章变成十五章;增加内容或修改内容的有第三章国有资产管理法、第五章公司法、第六章外商投资企业法、第七章企业破产法、第八章证券法、第十四章知识产权法。原来“企业法”一章删除了两节,只保留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两种企业类型;合同法总则一章的三种担保抽出来放在物权法一章;合同法分则一章的结构有适当调整,但内容并没有变动,因而变动对考试没有影响。关于各章内容变动的情况,我们在辅导资料中各章的“考情分析”部分都有说明,请考生在做辅导的习题之前,先看一看“考情分析”,掌握本章教材中变动了的内容,这点很重要。
在以往的考试中,出题老师的出题规律很好把握,即紧紧抓住“喜新”的特点,凡是教材变动或新增内容,就是当年考试的重点。但今年则不同,今年教材内容变动太多,这使出题的“喜新”规律不好把握,这就为我们复习时的“押题”增加了难度。下面我们根据经济法学科自身的特点及我们历年讲课的经验,对各章重点的考点作些预测。当然,我们在作这些预测时,还是抓住“喜新”这个规律不放,同时也考虑其他各种因素。
1.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这一章今年教材内容没有变动。本章考点还是集中在两个问题: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制度;诉讼时效。
2.第二章《物权法》。这是今年教材新增加的一章,其中担保物权一节所涉及的抵押、质押和留置,在原来的合同法总则一章中进行了介绍,并且是考试的重点。其他内容是全新的。物权法的知识和法律规定很抽象,内容很多,考生在学习时应注意理解。由于本章是全新内容,因而今年必定成为考试重点,而且几乎可以肯定会出主观题。尤其应注意担保物权,与合同法的内容结合出题的可能性较大,其他内容出主观题的可能性也存在。
3.第三章《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本章教材内容作了适当调整,增加了一个问题“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传统的重点内容是: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制度。今年新增的内容,应重点注意,有可能与公司法、证券法结合出主观题。
4.第四章《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本章将原来教材的第一节和第四节删除了,只保留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两种法律制度。由于本章内容中的《合伙企业法》在2007年教材中做了重大变动,因而当年考题本部分内容就出现了主观题。今年重点仍应注意合伙企业法,尤其注意两种合伙企业的比较。
5.第五章《公司法》。本章2008年教材增加了一些内容,而新增内容都是针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问题的,如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等。本章重点应掌握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关于公司的资本制度。包括公司注册资本的概念、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期限、资本充实责任等内容。(2)关于公司的股东人数或发起人。(3)关于公司类型。按新《公司法》,在公司类型中增加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出了考题,对此我们作了准确的预测。今年仍应注意。(4)关于公司的组织制度。
本章2007年考题没有出现主观题,而且分值也不高,有点出乎意料之外。我们认为,一是本章内容不考主观题本身并不正常,二是本章今年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问题新增了不少内容,因而,2008年出现主观题应该不是疑问。有几种可能性,一是考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问题,可以结合“国有资产管理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中的新增内容综合出题;二是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问题,考点就是今年的新增内容,可以单独出题,也可以与证券法结合出题;三是结合证券法等内容,考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发行制度、内部治理制度和证券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收购制度等。
6.第六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增加了两个问题,一是“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二是“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新增的两个问题都很重要,尤其第二个问题,特别需要注意,可能与公司法等结合出主观题。
7.第七章《企业破产法》。2007年教材按新《企业破产法》重写,使这一章内容与2006年教材完全不同。新《企业破产法》所增加的一些制度,如管理人制度、重整制度等,应当会在今年的考试中出题。另外,传统上破产法的考试重点,如破产财产的确定与分配等,仍然应当注意。2008年教材在“破产管理人制度”中丰富了许多内容,因而“破产管理人制度”应重点注意。
8.第八章《证券法》。本章2007年教材又恢复了2006年以前教材的面貌,对证券发行的条件又加入了那些证监会所出的很细碎的规定。证券发行的程序与信息披露也更复杂。“证券发行的条件、程序与信息披露”是历年综合题的必考内容。2008年教材增加了“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并且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单独作为一节处理,丰富了许多内容。这些将成为今年考试的重点。
9.第九章《合同法》总则。本章内容中,将担保的三种形式即保证、抵押和质押,放在《物权法》一章中,其他内容没有变动。
10.第十章《合同法》分则。本章内容今年在体例上有变动,分成三大块,但具体内容并没有变动。合同法所规定的有名合同,在综合题中已经轮番考过多种了,今年应当注意还没有考过的一些有名合同,如租赁合同、技术合同。
11.第十一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2008年教材在“银行结汇制”上有所变动,其他内容没有变化。
12.第十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007年教材增加了一个问题“电子支付”、以及“银行账户管理”中根据新规定增加了一些内容。2008年教材内容没有变动。
13.第十三章《票据法》。2008年教材内容没有变动。考试重点仍然是票据法的一些传统考点,如背书、追索权等。
14.第十三章《知识产权法》。2008年教材中,在“著作权法”一节中增加了“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本章2006年出了综合题,今年再出的可能性就变小。新增内容,应重点注意;另外,“反不正当竞争法”几年没考,今年出题的可能性便变大。
15.第十五章《会计法》。2008年教材本章内容有些许变动。本章重点还是两个问题: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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